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没有男朋友的时候买了一套57平95年的房子,现在要和男朋友一起买一套婚房,写我们俩的名字,算不算第二套房?(没有领结婚证);如果领证后买不写我的名字,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算不算我的第二套房?请高手解答!万分感谢!
婚前我买的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我的是07年底买的,房产证上大概是2007.11月。婚后买的话算不算第二套房?房贷的利率是不是按照第二套房的利率贷款?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我的57平的小房子还有10万左右的贷款没有还,怎么操作才能用公积金贷款。而且享受第一套房贷的利率?如果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买房,写他的名字就可以享受第一套房贷的利率了吧?但是首付有我的钱,怎么样可以保护我的利益呢?说白一点,怎么才能在法律上体现这套婚房也有我的一部分呢?请高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回答!谢谢谢谢!
问题解答:
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仅登记在一人名下,但也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