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祖上遗留下的明代古宅的征收开发旅游的补偿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27 18:3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家是山西农村的,但是我家现在住的一栋老房子是明代的古四合院,现在政府要征用开发成为旅游区,但我听说,县里的公告说,将按一般性土地征收标准进行,我家除了一套四合院以外,还有将近400平米的后花园,四合院其中有一栋两层的上下六间的古砖房,
另外可以作为一个参考的就是,其中的一期工程也征用了一套四合院,是由两家住的,每家赔偿大约20万和30万,,但是这两家要比我家的面积要小,也没有后花园,
我想问的是,1、后花园应该怎样补偿,可不可以按宅基地算,,
2、按照政府公布的标准,是赔偿不了那么多的,(50万一套四合院),那么政府这么赔有什么依据么,,
3、国家有没有关于古建筑的相关赔偿规定,本来嘛,如果按文物算的话,光是,砖雕、彩绘也很厉害了。
4、我们后花园里,现在都是树什么的,这个也要补偿的么,那么如果我想算成是宅基地的话,这个原有的植被要怎么算呢
我不是很懂这些,但是我知道,这个事情,对我家,对我来说很重要,表达不清楚的地方,还请包涵,,

问题解答:

http://www.lawtime.cn/info/lunwen/mfqutmflw/2006102649890.html
你看一下,应该有帮助。(尤其是第二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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