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 离职(上海)

发布时间:2024-05-15 05:0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开始说好让我做软件维护,但过了半个月做的工作却不是维护,经常要带很多工具出差,让我在墙上打孔,布线,很累的活。所以我想辞职,我自己辞职不能知道能不能拿到工资,老板很小气,不知道劳动法有没有这方面的法规,如果老板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保护的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问题解答:

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劳动内容给你安排工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老板就可以了,不用说明理由。如果老板不给工资,就到劳动局去举报他,肯定乖乖的给。

可以拿到工资!如果老板不给,可以向公司所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即当地劳动局)申告,肯定能得到你的工资!再小气的老板都有办法治他(她)!放心!

这要看你的合同中规定的 你的职务是由公司委任的这点你不能有所抱怨,如果你合同与他面谈时你的要求条件是软件维护他们也承认那么你就应该有工资,试用期是没有签合同你的所有工作可以说由公司分派的你没有选择的权利可你有拒绝执行这项工作的权利比如布线 因为你没有这方面的培训与经验让你爬上墙去钻孔 这项工作是由危险性的所以你可以以此为由让公司索赔一定的费用,当然这不能一概而论在一般情况下此等事件公司一般不会给你工资的,必定你的试用期没满也不到一个月,公司的称若也不能说是一定的,以我的观点公司给你报酬的几率很小,在你进公司之前他们应该与你填定临时试用的相关合同的这方面对试用期的员工规定的很严,也就是说如果有此规定那么你就拿不到工资 如果是小店的话那么他们应该给你一定报酬的 小店一般是按天来算的 你可以再咨询一下。 再说一句如果是小店类型的他们给你报酬的几率大概是70%因为此类店总喜欢做违法的事情,招最低廉的劳动力。

可以拿到工资,不给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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