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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8 21:3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国家新建一个工程项目,征用村里的集体承包土地(耕地)。
我叔叔有一块地A和邻居的地B交换着种(种地方便,所有权没有改变)。
征用土地把我叔叔账上的A地划去1亩,

邻居却领了全部的赔偿款:赔青和土地补偿款。现在我叔叔要求要回土地赔偿款,并各自耕种各自的土地。但是刚开始时邻居不给钱;现在是只想给一半的钱,原因是在我叔叔的地上有个井让邻居给填平了,以此为理由来要挟一半的土地补偿款,合理吗?我叔叔并没有让邻居把井填平,(如果这个井不填平的话,我叔叔有可能还可以得到一口井的补偿款)

我叔叔如何才能得到应得的款项。

如果对方不给,凭着村里的土地登记表或者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就可以起诉对方吗?胜诉率是多少?

谢谢!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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