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集体户口通过结婚落户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6 05:3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上海市的集体户口,老公是上海户口,他是知青子女,当年落户落在他伯伯家,他不是户主,他伯伯是。
请问结婚后,如果他的伯伯同意,我的集体户口要变成居民户口,是不是可以落在他伯伯家?还是不可以?

问题解答:

先说结婚登记
两个人都是集体户,领结婚要做的准备工作如下:
1、到挂靠集体户口的单位拿户口本原件(就是一张卡片)、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如需写用途就写结婚登记),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民政局登记时需要带齐: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还要将集体户口卡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结婚照3张(到照相馆说要照结婚照,他们都知道的,红底)
4、人民币9元(登记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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