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4日是上市日,限售股份解禁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11-03 05:1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还有这个,2009年7月4日是上市日.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之十 .请问这个怎么理解?是虽然解禁了 ,但不能上市交易,是不是要2012年才能上市交易?

问题解答:

呵呵,2009年7月4日还没到,怎么会是“某上市公司首发的股票在二级市场挂牌交易的日期”呢?

简单地说,这是大非们做出的承诺,2009年7月4日他们解禁了,可以上市了,但是他们承诺:1年内不卖,第2年开始的1年内最多卖5%,2年内最多卖10%。

也算是故意给市场一个定心丸吧。

但是你千万不要相信,这只是“承诺”,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约束的。如果他们愿意,7月4日以后就可以卖了。
以前也发生过好多次大非违背承诺卖股票的,但是没有任何办法制止他们,最多在舆论上进行“道德谴责”而已。

2009年7月4日是指某上市公司首发的股票在二级市场挂牌交易的日期,而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这实际有条件限售的股票;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之十,这是分期按比例解禁的股票,所以要全部上市交易是要等到201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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