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公布。什么叫人均?

发布时间:2024-11-08 04:3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根据该《试行办法》,申请准入条件主要包括: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七年并在申请区域的户籍满五年,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人民币二千三百元以下,人均金融财产在七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十五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在前五年未发生房产交易等。并规定年满三十周岁的单身者,在满足以上条件时可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我对人均2个字没了概念了。
问:2300是指一个家庭总共收入在2300还是一个人?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以下
4个户口都在一个24平方不到的房子里,那么算超过了还是没超过?
- =

如果我符合,那么这个申请去哪里啊?
还有更详细的能说就说一下吧?
比如审批之类的,要注意的。
谢谢啊。我会追到200分的。
户口4人。
3个人总收入2000(1个小的没工资)
房屋24个建筑面积。
3人总财产9万不到(银行的钱和基金的)
申请人满足户籍没动过,所以满足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七年并在申请区域的户籍满五年。但是另外2个人没满足

总上所述 可以申请么?

问题解答:

人均可支配收入 2300以下就是每个人2300以下 4口人就是4*2300元以下
人均住房面积15以下就是4口人住的面积4*15平米以下,您家人均还不到5平米当然算低的

至于您说的另外两个人户籍年限的问题应该无所谓,因为购房签合同是跟申请人签。

上海我还真不太知道去哪儿申请,但是北京一般都可以去居委会问,居委会会告诉居民去什么部门拿申请表格以及相应的神情程序。
各地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都有公告,您不如也去您所在社区的居委会问问。应该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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