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天地是否因为注册商标而不能拍照

发布时间:2024-05-15 07: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今日和一些朋友约了去新天地玩,由于带着BJD,于是就和朋友拿来拍照。
然后保安就纷纷过来赶人,理由是新天地每一幢房子都有注册商标,说我们侵权。
但我们一无商业用途,二无拍到别的店家商标,并且对其表示说,如果是因为注册商标的关系,我们可以选择在无LOGO区拍摄,但是仍然被拒绝。
我们提出说,那如果游人在那里拍照或者拍摄纯粹风景照为什么可以?如果我们只是把自己的包或者自己别的所有物放在那个位置拍照的话,也不会有人来管,为什么只是树脂娃娃就不可以?
但对方没有给我们明确答复,只是驱逐我们离开。
实在是非常愤怒,为什么作为上海人,在自己的市内,没有损害到任何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连拍照都不被允许?虽然新天地消费水平较高,但我们也是作为消费者出现,为什么就不能享受和其他人同样的待遇?
所以在此想请问各位对法律比较了解的朋友们,国家的法律上是否明文规定有这样的说法,如果没有,我们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解答:

商标侵权需要有商业用途或者存在不良影响的情形才构成。
举个例子,我拍宝马车,如果我拍照都侵权,那宝马公司估计得忙死~

法律并无明文规定这类情况,商家基于自己的经营控制范围可以作出一些禁止性规定,但需要有足够充分的理由,保安以商标侵权为由拒绝显然不合理。

ps:我是一名知识产权顾问,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 bsb4u@163.com ——宾先生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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