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居住证属于特殊福利吗?公司要求签带有违约金的协议,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4-05-14 14:0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公司以办理上海居住证为特殊福利为由,要求我签带有违约金的协议(服务期24个月,没少一个月,赔偿公司一个月上海市最低工资)。但劳动法明确规定,违约金必须是公司为此付出成本的项目,并能出具发票等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公司也并没有付出什么成本,但却要求我签这样的协议,是否违法?
请帮助解答,先谢了!

问题解答:

呵呵.我们公司更绝,要我写个协议,给我以上海最低收入来社保,否则不能办理,因为要给我们办理,公司要多交3500的税,请问何理吗?
我该如何争取?

违法到不至于,就是不合理

强制性的霸王条款,不合法!

签吧 此条违法 无效

不找麻烦 找个代理居住证的公司办理一样 登录我的百度空间可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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