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17 20:2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本人是05年毕业于西安的一所民办院校,当时档案一同毕业证从学校领出,至今一直自己保管,08年初来到北京发展,停朋友说档案要交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保管,对自己的将来发展有帮助,可是经咨询北京市的人才市场,不接受。本人现对此事非常迷茫,不知如何办理,望各位能指点一二,能够尽快把档案托管,这样对将来的保险、职称都有帮助啊......谢谢各位!!!!!!!急急急急......

问题解答:

很多民办院校虽然发大中专毕业证,有网址,有编号,但属于培训性质,不属于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社会上也不承认,所谓本科,只是经培训,达过本科程度,跟学历一点关系都没有,查询网址都是学校的网址,不是教育部的网址,一般而言,有报到证的是教育部承认的,没报到证的就不承认。这种情况下,人才中心不会接收学校档案的,因为档案只是一个培训经历,没有接收依据。
你可以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交费依据去人事或劳动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完善档案材料后就可以托管了。
各地程序应该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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