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租房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2 04:1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2008年7月9号跟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房子是新房,新装修,家电家具都是新的。
问题一,刚入住时,房东先把洗衣机放阳台,第一次用发现阳台的下水道堵塞,阳台漫水,通知房东后,房东检查下水道可能装修时被沙粒堵住了,后来把洗衣机放到了卫生间。几个月后楼上人家入住后,他们在阳台使用洗衣机,我家阳台地漏开始冒水,我们把阳台的地漏和另一个下水道就堵起来。后来没有才冒水,过了几个与阳台相邻的主卧地板开始发潮,有一块翘起,房东中途也派人过来修过。后来又有一块翘起,没处理。
问题二,当时养了条小狗,把房东的木头沙发的腿咬了,一个咬了三个腿,总共面积最多为A4纸的一半大小。
目前房东要求我们赔偿地板的损失(整个房间)当时花费3000元,要我们承担1000元。
木质沙发要求我们赔偿1000元。
请问房东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问题解答:

地板的损失和你们没关系的,不用赔偿的.
但沙发是需要你赔偿的,如果你觉得1000贵了,可以和他商量下,实在不行,你就买一个一样的给他.

你们合同都是正规的吗?那么上面都会写,一般的都是如果是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要由乙方承担,不是人为因素一般都是房东承担的,我之前租过的房子,里面的电器一个接一个的坏,用久了没办法,我又没人为的去破环,都是我修好了房东给报销的,那个漏水又不是你造成的,也不是没通知过他,
小狗咬过的应该就应该陪了,不过你还是自己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找人把他修好,自己弄好了用的了1000吗?我上次就是弄碎了茶几的玻璃,我自己去配玻璃的地方定了一块,才5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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