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不充许员工辞职,员工只可自动离职,而且不工资。

发布时间:2024-05-19 11:1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这家酒店上班,酒店刚开始说试用期三个月,(到了三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觉得不适合,就想辞职,可是我们的人力资源部以给员工做过陪训为由不充许员工辞职,只可给调换部门。对员工说你们只可自动离职,但没有工资。

问题解答:

1、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月开始就应该支付你双倍的工资,知道签订合同为止

2、试用期内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你工作多久就应该支付你相应的工资,如果单位不给工资,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找劳动监察投诉!!!

他们的做法是违法的,保险应该在你入职的时候就应该给你交的。你告诉他们好说好散,如果他们致以不给你批辞职的话,就去劳动仲裁告他们,叫他们承担你从入职到离职的两倍工资。(劳动法有相关规定的,员工入职后单位不给交保险的话,员工可以提出所要两倍的工资)
希望可以帮到你。

酒店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 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

如果真的走,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反正他也不给工资,就算反映了也给不了工资那也可以杀杀他们的嚣张气焰.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但在中国的土地上这样的老板还很多,多到劳动保障部门都不愿意去管.但反映是我们 的权利!最好能联合几个同事,里应外合.让他们给你做证,当然他也要做好走的准备,只不过要比你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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