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房屋买卖~请专业人士回答~~案件很复杂~!!

发布时间:2024-11-08 11:5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有一套2室户的二手房,住了30多年,我的亲生父母在四川,他们把我交给我的舅舅来抚养,于是这套房子里就只有我和我舅舅和舅妈这3个户口,我现在快50岁,我的舅舅和舅妈自己并没有生孩子,只是领养了一个男人,我和我舅舅的关系一直不太好,现在他年纪大了一直住在医院里,已经90多岁了,那养子就想来抢房子,于是现在的情况是,我的住房是使用权房(公房),户主是我的舅舅,他们在背后已经把使用权变成产权,而且竟然已经把房子买了,我现在还住在房子里,并没有人来看过房子.于是我请了律师,想让这笔交易叫停,法院说需要2万元的保证金,现在钱也交了,法院却说来不及了,交易已经完成了,于是我又进行了起诉,被告方没有一个人到场,我也算是户主,在我没有签字的情况下房子怎么能交易掉???他如果取消了和我的养父子关系,是不是就能这样操作了?我应该怎么求助于法律???最后的判决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我舅妈还在,我本人在这套房子的户口里面,卖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得到我的签字同意呢?我已经居住在这房子里30年,户口也在里面,他们现在已经卖了,我想知道这个过程难道没有不合法吗?他可以单方面把我从户口里赶出去还是什么道理?我真的搞不懂,谢谢安仁律师事务所的耐心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解答:

一 本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下会根据所知案情的细节适用具体法条引摘;

  分析前,先了解以下情况:
  A 你舅妈是否健在?
  B “这套房子里就只有我和我舅舅和舅妈这3个户口”那被领养的男人,和你舅舅和舅妈是否有法律承认的关系?--如果被领养的男人没有法律承认的关系,则问题就简单化。
  C 由此至终,因为你和你舅舅的关系一直不太好的原因,你舅舅是否有明示过财产赠送他人的意思?
  D “你也算是户主”,请问此说法依据是什么?
  若此说法不成立,房产权属人对房产有处理的权利。前提是,你舅舅现在还健在!

  二 问题分析
  1 “他如果取消了和我的养父子关系”
  根据《收养法》
  第二十六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第二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实际操作,此诉的实际意义,是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适用,因为现阶段,房产权人健在,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2 “他们在背后已经把使用权变成产权”--他们指谁?是不是那个"被领养的男人"

  3本问题关键,"那养子就想来抢房子" "我和我舅舅的关系一直不太好"

  综上所述分析:1 舅舅现在还健在,且神志清晰,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有权对他的所属产权作出处分;
  2 现阶段,强烈建议,你收集相关产权变更后的证据,因为这对以后的诉求有很大的帮助.现阶段法案的判决对你是不利的:
  理由如下1 因为产权人对他的所属产权有作出处分处分权利;
  2 "你想让这笔交易叫停的事实依据"未明确,也是本案考虑的重点,因所知问题不多,难以分析.

  961370278安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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