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农村宅基地房动迁问题,谢谢

发布时间:2024-05-16 02:0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大家好,我是农村宅基地房动迁户,对动迁组和拆签署的调解方案不认同,我想问一下他们是否能能起诉法院强制执行拆迁(PS我是开发商自造商品房,非市政动迁)????谢谢
请大家利用知识作出肯定的认真负责任的回答,谢谢。

问题解答:

肯定能起诉法院强制执行拆迁.开发商自造商品房,有许可证吗?赶紧准备材料上访吧。

不管是开发商还是其他什么商,一涉及到拆迁,最后都会以政府的名义,所以你如果不拆,他们最后肯定会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上海有一个《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2001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其中第二十一条 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二)货币补偿金额;
(三)补偿安置方式;
(四)搬迁期限;
(五)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等事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房地资源局制订,供拆迁当事人参照使用。
拆迁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拆迁人应当将其订立的所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报区、县房地局备案。”

这虽然是对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经细则,农村房屋拆迁应该可以作为参考,你可以要求他们对你进行房屋调换,一般不会太低。

农村房屋拆迁属于征地中的附着物拆迁,其维权主法不同于城市房屋拆迁。征地必须经过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否则就是非法占地,或者补偿偏低,大家都可以依法维权。尽管依法维权需要资金、需要时间、需要遇到正直内行有胆识有律师,办起来并非易事,但百姓仍然只有依靠法律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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