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们是09年4月成立的酒店,兼营红酒的销售,税种核定时是在国税交企业所得税,昨天地税专管员打电话说我们没在地税做所得税的申报,我跟专管员也说了我们是在国税交企业所得税,专管员态度很强硬,说酒店服务业就应该在地税交企业所得税,国税的事她不管,可是我如果在地税报不在国税报的话,国税会不会罚钱?如果国税和地税都报的话岂不是重复申报?在线急等,请指教
问题解答:
应该在地税缴纳,09年新成立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管辖权根据主营业务和主缴税种确定,可以参考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