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家楼下新开了一家青椒鱼店,白天吵闹无可厚非,晚上喧哗我也认了,烟熏火烤我也忍了。最无耻的是他鱼池里的充氧机,24小时开机,夜深人静的时候像打雷一样,我已经连续几天晚上没有睡着了,我快要变成神经质了。上帝呀,谁来救救我吧,阿门!我和他交涉过了,他说叫我忍,我郁闷!我花钱买房子来忍受痛苦,他做生意赚钱就可以牺牲其他人的身体健康和休息的权利,这也太不通情理了吧!请各位高人不吝赐教,小弟在此现行谢过了!
问题解答: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之星,环保专家来回答你!
1、你家楼下青椒鱼店鱼池里使用充氧机且24小时开机,这是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产生噪声的设备,这种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
根据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
http://www.zhb.gov.cn/tech/hjbz/bzwb/wlhj/hjzspfbz/200809/W020081017397584018040.pdf
一般昼间不超过60分贝,夜间不超过50分贝。
充氧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像打雷一样,以我的经验,肯定超标。
2、青椒鱼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2条,你可以按照第7条的规定,打12333向当地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工作人员会对他进行处理。
处理的程序一般是这样的:先按照监测人员,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青椒鱼店红线外1米,靠近充氧机的地方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出来以后,要求他限期整改,并按照他超标的程度进行处罚。
监测可以在白天或者夜间进行,夜间一般在22点以后(深圳是23点以后),在夜深人静时,环境背景噪声比较好监测,所以夜间监测的数据比较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http://www.zhb.gov.cn/law/law/199610/t19961029_81926.htm
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向当地环保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