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请具体说明一下好吗?谢谢!!!
问题解答:
整个学年整个系里面排名前5的可以提出申请转专业,要求很高的
学生手册上写的是这些
教务处的规定
第九章 转专业和转学
第三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转专业:
1. 学生确有专长,在转专业、转学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入学后发现患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在第一学年的平均绩点分名列本专业前5%的学生,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者。转专业的具体办法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
5.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4. 本科学生三年级及以上,专科学生二年级及以上者。
5. 应予退学的。
第四十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 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系(专业),由学生向所属系提出申请,须经所属系主任同意并向拟转入系(专业)推荐,拟转入系(专业)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2. 学生在本市范围内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由转入学校进行考核,两校同意后,报市教委审批。
3. 学生跨省市转学,须本校推荐,经市教委批准,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委部门批准,发文通知本市教委和本校,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4. 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