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酒店自带酒水被收取10%“服务费”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4-11-05 17:2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如果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多少条?请明白人详细告知,我一定要和酒店理论理论……
谢谢了。

问题解答:

开瓶费的争议一直很大,个人的感觉是支持与反对参半。

在和餐饮行业接触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我所在的地区的很多饭店在菜上根本不赚什么钱,就是在靠酒水赚钱,而消费者频频自带酒水进场,饭店就几乎赚不了钱。因此,很多饭店禁止自带酒水,而有的饭店为了招揽生意,允许带,但要收取开瓶费。

个人认为对开瓶费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允许收一点,但数额要有限制。这样酒店方和消费者都能得益。

违背了《民法通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酒店设置的“谢绝顾客自带酒水”告示,应该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性,看是否有事先告知和价格明示,有的话一般认为是不违法的,没有事先告知和价格明示或价格高的离谱的话,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消协也一般是这样处理的。有关部门也只禁止收取开瓶费。这些还有待立法的完善。

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一种强制消费行为,你可以向当地消协投诉

约定俗成的东西中国到处都是
你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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