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想问法律上的…我在青岛一个酒店做传菜的工作,前段时间因为家里有事所以请假了12天(当月公休4天,事假8天),然后我们三天轮一次值班,我回来后,领导要求我把请假时间的四次值班补回来,可是我的这个月工资也因为请假超过6天被扣了10%,而且请假期间也是没有工资的,请问我是否必须还这个值班呢?
问题解答:
好愚蠢的领导。真是天下之大奇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