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本人西安户口,有居住证。由于工作需要在香港停留一段时间。在西安办理的旅游签注,三个月两次的已经使用了。请问,有超过14天更久的签注没有?如果有,如何办理?三个月两次的旅游签注使用完毕,是否就不能在三个月内再旅游签注?多谢达人赐教!
问题解答:
西安人在上海办理签注,有超过14天的签注可以办理吗?这个旅游问答期待您的解答,请登录账号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