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据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规定 其中一条需要提供"外省市居民户口簿(包括地址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请问:因为以前是属于集体户口,工作需要到了上海,现在暂时无法提供这个材料是否可以用"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代替?谢谢!谢谢!请问集体户口的首页的复印件从哪里搞?是户口当地的派出所吗?需要证明什么的吗?还有是不是一定要本人去?
问题解答:
这个是可以的。最好再配上你的集体户口的首页的复印件(原件你肯定是拿不到的),两个放在一起,就相当于你的户口本了。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