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在1992年的时候,我们家申请加建楼房,当时获得批准,后来建成后,镇政府以我们家在1983年前在自己的地方上建立围墙为由,扣押我家的房产证,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当时不扣押我家的房产证,要等到将近10年后,我们申请加建成功并建成后才扣押房产证,并且把关于我们家的房产的记录统统删除了??,我想补办房产证,不知道该怎么补办呢??有些什么样的程序,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问题解答:
你只要到房产部门把你家的房产资料复印,拿到报社去刊登一个遗失启事,待三个月后就可补办新证了。
至于镇政府扣你房产证完全是非法的,你不必管他,就当遗失了。
上诉
只有解决你们与镇政府之间的矛盾以后,才能申请补办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