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那为什么《担保法》还规定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未登记抵押无效抵押合同没设立,没设立可以不偿还啊??
问题解答:
对房屋设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个旅游问答期待您的解答,请登录账号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