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设立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发布时间:2024-05-15 15:5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那为什么《担保法》还规定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未登记抵押无效抵押合同没设立,没设立可以不偿还啊??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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