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们全家跟着旅游团去海南旅游,说好的8月18号去,但在17号当天旅行社却说又没机票了,说给我们退钱,但我们一切都准备好了,这让我们都十分恼火,他们这是违约的行为,所以我们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请问一下,关于这种情况的赔偿问题,他们该如何赔偿我们,,,,急,,,
问题解答:
这要看你们之前签的旅游合同是什么样的
如果那份合同上明确的支出必须是18号出行的话
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一般旅行社为了自己的好名声会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来补偿
既然决定是出去玩了
为的是一份好心情
相对于赔偿而言
要求它加值服务(比如增加游览点,或者住更好的酒店)更为划算
如果合同是含混其词的
就不叫麻烦
有些旅行社会强词夺理,抓住它模棱两可的言语而摆脱赔偿
如果是要想它们公司投诉的话
可能得到的多数是加值服务
如果是想相关的旅游管理部门投诉的话
这个处理期限比较长,而且比较麻烦
不算理想的选择
现在是旅游的高热期
去著名旅游地的机票都不好买
即使是旅行社的内部打折机票
不管怎样
还是祝你假期愉快
你们是有合同的,他属于合同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赔偿。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没有明文规定赔多少,尽量协商,可找城市的旅游局去投诉,协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你自己定标准,这个要谈
你好,根据《合同法》对于签订合同之后违约,如果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按照约定的责任要求承担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可以直接按照损失金额来主张
旅游合同也是一样,主要的问题是客户举证自己的损失金额。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4、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行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索要小费的2倍。
7、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8、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应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支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应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10、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应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20%的违约金。
旅行社违约的处罚时效:
1、向质监所请求用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
2、受理旅游投诉的决定应在7天内作出答复。
3、被投诉的旅行社在接到质监所的受理决定后,应当在30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1、出发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款的10%。
2、出发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余款的20%。
3、出发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款的30%。
4、出发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款的50%。
5、出发日或行程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款的100%。
旅行社质保金赔偿标准
导游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应对旅游者进行赔偿。
1、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2、导游违反约定,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
3、违反合同或旅程计划,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
4、导游擅自安排旅游者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购物,所购商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行者的全部损失。
5、导游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全额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
6、导游索要小费,旅行社应赔偿索要小费的2倍。
7、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旅游者无人负责,旅行社应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所支出的食宿费等
直接费用,并赔偿全部旅游费用30%违约金。
8、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应交通部门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支付交通费与实际费用的
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安排的观光景点,应景点原因不能游览,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费并赔偿退还费用20%的违约金。
10、旅行社安排的饭店,应饭店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
偿20%的违约金。
国家、行业标准
1、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LB/T002-1995
2、导游服务质量:GB/T15971-1995
处理投诉的时效
1、向质监所请求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
2、受理旅游投诉的决定应在7天内作出答复。
3、被投诉的旅行社在接到质监所的受理决定后,应当在30天内作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