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没签合同,工作了二十几天,当时交了二百押金,说是上班二十天后退,但二十天后没退,当时也没告知说试用期时间。如果找劳动监察部门,会不会管这事。如果酒店不给同意辞职能不能通过劳动监察部门帮忙。
问题解答:
可以。。
你递交的辞职报告上写的哪天离职?
如果过这个期限仍没同意你走,
与之协商解决后仍不同意你走
那就去劳动局去告他,肯定迎。
扣你的押金给你开收据没,要开了会给你的!
如果没开,那现在就找证据!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不能违法收取押金,如果收取的话,你可以提出辞职,当然试用期内要提前三天了.最好手头有押金凭证,然后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去劳动局投诉,可以走人
可以通过劳动局处理此事,劳动合同如超1个月尚未签订,则属违法.
问他们具体给个时间,跟他们商量,告诉他们时间拖得太久,又不发工资,不退押金,你就去找劳动局.先软后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