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发布时间:2024-09-29 06:0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非农业户口,1993年在城郊的村里买了一处房基地,自建了一处平房,由于某些原因,和村里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只是交了钱就自己盖房了,现在我手里没有任何证明和手续,想办理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问题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
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
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
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你建房之前一定要取得建房证的,才是合法的。你手里不可能没一点证明的。你买地交的钱给谁了?怎么也得有个收据吧?你可以到镇政府去补办个手续去。

1,自建房需要向房屋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并且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2)土地权属材料: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 。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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