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在旅行社交钱后忘记开发票?

发布时间:2024-05-22 22:1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今天急急脚去旅行社报名漂流,因为去到时已五点十几分了,他们说五点半下班。经过基本的咨询后,我就报名了。我签了一份“广东省国内旅游组织团合同”,那小姐并要求我先交钱,我想了想,觉得也没什么,我们四个人,加意外险也不用六百元,先给就先给吧,于是我就给钱了。然后那小姐在电脑里录入了我们的名单,然后撕下刚才我签的“广东省国内旅游组织团合同”副本,并对我说“小姐您的手续已办理完结,出团前一天我们并有专人电话通知您出行。。。”然后我见都过了五点半了,好像怕阻住人家下班不好,好客气地跟她们说了谢谢后便离开。

当我开了车走在路上的时候就想起了,好像忘记开发票?我就一张“合同”就有效了吗?于是马上打电话回去旅行社,但已经没人接电话了,打了好几次都没人接。心又想,这么大一间旅行社不会骗客人吧,可能散客都这样呢。

但今晚回来仔细看了一下那“合同”,上面并没有注明我已付款啊。。。只有在“应交纳团费总客¥125*4=500”和“特别说明”那一项里面写了“1.客人已购旅游意外险15元/人”。我们后天就出发了,但还是有不少问题搞不懂,要是现在能打电话去就好了,可惜现在电话也没人接呢。。。唯有请教有经验的朋友了。

请问:1,万一,旅游时出现意外,我用这“合同”能得到赔偿吗?我连收据都没有。

2,我方签字只签了我一个人,但我们四人出团,对于其余三个,权益一样能保障吗?

3,我应不应该问旅行社拿回发票?如果不给的话,我应试怎样办?

4,那小姐说我们的是特价团,请问我们会不会因为是特价团而没有发票??

谢谢各位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问题解答:

回答:
1.如果出现意外只要有合同就能得到赔偿
2。你自己签字也可以,其余三个也能享受一样的保障
3.可以向他们拿回发票,不给的话找工商局投诉他逃税
4.在特价的团也要给客人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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