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天上8小时网,安40小时成瘾论,我是不是可以判断为精神病?是不是可以免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4-05-19 22:4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一周不止40小时

问题解答:

那种界定方法纯属扯淡
坐办公室的人 天天工作就在网上
还全送戒网中心啊?

网瘾属于精神病类 但是量刑不按精神病量
不过鉴于你有这种意识 量刑会加重 哈哈

成瘾—addiction
反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者处于周期性或慢性中毒状态。表现为不可遏制地应用偏爱的物质和难以自制或难以矫正使用行为,为获取精神活性物质达到感觉良好或避免戒断痛苦之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所以判断成瘾的唯一标准是戒断反应。
你所提的“40小时”只是形成的前提,是必要非充分条件。

不是所有的精神病都可以免刑事责任。

上班族都不止这个数,报到太扯了

我倒~~~~

我每天12小时以上~~~~

你傻啦,你试试几个月天天上网十小时,再去杀人未遂,看能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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