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的住房公积金能不能贷款自建房

发布时间:2024-05-18 13:1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家老房子拆迁,补了一块地,我在一个机关工作,请问我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来建房?

问题解答:

您好!像您的情况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五)出国、出境定居的;(六)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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