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4-05-11 01:5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情况是这样的,我妻子是上海户口,工作快三年了(研究生毕业),我是江苏户口(几年前江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大学毕业后,我的户口从学校迁回原籍(农村)直到现在。和爱人结婚后(2008年),办理了上海居住证,单位为我交了四金。现在想买房子,在公积金网上查了我们的公积金余额分别是(妻:8987,我:3400),请问我们可以以妻子为主贷人,我为参货人,共同以纯公积金贷款吗?烦请大侠不吝赐教!
首先谢谢楼上的热心的帮助,但是我是怕有户口的限制。我们家以前是农业户口!再次感谢杰上!

问题解答:

你们已经结婚,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自动就已经绑定了。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还有几个条件限制,比如你们都连续缴纳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了,并且现在依然在缴纳中,另外能不能纯公积金贷款还要看你们房子的价格而定了,当然资信很重要。
这个跟你是否是农业户口关系不大。

过奖!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吧!
首先,要想用公积金贷款必须得从你们买房之日算起,在过往的六个月中连续交公积金,与你们的账户余额没有关系;
其次,主贷人应综合考量,即资信好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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