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车, 自北向南穿村公路 低速 正常行驶,知道的请回答下 谢谢

发布时间:2024-05-13 05: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重车, 自北向南穿村公路 低速 正常行驶,1人驾驶摩托车急冲而出,撞再我右后轮,受伤住院,事出知道是父子俩打架,现在,还再医院不说事,怎么处理,如果赔偿出多少。
不是,路口。是村公路,路口已过 直行。他摩托车可能无派无照

问题解答:

根据楼主所说情况,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楼主负全责!

和楼主是否重车、是否低速、是否正常行驶没有关系。也和对方是否打架、是否生气没有关系!

楼主说的是乡村道路,应该是没有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路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51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

按照以上规定,楼主应该停车了望、让有方道路的来车优先通行。
楼主肯定没有停车了望(楼主自己说的自己是“低速”行驶),而且没有“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楼主自己说的“撞在我右后轮”,可以据此推断对方是“右方道路来车”)。

因为楼主全责,应该对因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包括财务损失、今年继损失和精神损失),具体金额就不知道了,要看给对方带来多大的损失。

补充答案:
不是路口?摩托车从哪冲出来的?

即使对方真的无牌、无照,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要受到处罚,但与事故划分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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