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高手征无任何部门批示在公交车站安广播噪声扰民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4-05-14 09:0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长沙的一家电台,为了宣传自己的名声,在马路公交车站上安装了大音量影响设备从7点-晚上11点全天播放他们电台的节目和广告,严重影响站牌周围百姓作息,没有得任何部门批示,只有没有批示权的宣传部门的允许,请问如果告此电台的话需要哪些法律依据和证据

问题解答: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这个电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物权法和民法通则规定的“相邻关系”理论。你可以以此为由提起诉讼。
如果提起诉讼的话,你可以找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你们做一个证人证言(如当地居委会的证明等),另外可以对噪音进行录音录像等。如果在诉讼中双方打不成一致意见,估计你还要申请噪音鉴定。如果你胜诉,噪音鉴定的费用由他们承担。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如果音量超过了国家的相关标准的话,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也可以直接向噪声生源所在地民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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