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海警察能帮助解决借给别人财务不还的麻烦吗?

发布时间:2024-05-10 12:5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一直在想,借给别人一台笔记本,没有借条,但发票还在我这里,

如果打110,警察会怎样处理,上海警察

问题解答:

当然可以,警察的另一只能是帮助解决民间纠纷

哈哈 这个属于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属于自诉案件。意思就是要自己去法院进行诉讼,不告不理!

这属于民事纠纷,警方不管,你要是能证明他是诈骗,则另当别论。另外上法院也不好办,单凭你手里的发票,并不能证明笔记本是你的,不是有力的证据,最好有人证什么的,再说借给人贵重东西,也要借给可信的啊,结果借给了个老赖。唉,你真行。

既然想打110了,还不如直接告上法院,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实物损坏费

属于民事官司到法院起诉

警察不会受理,他们会认为不属于管辖范围,不属于刑事或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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