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司,上海开办分公司是否需要有注册资格的办公地址?

发布时间:2024-07-01 02:0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异地总公司,上海开办分公司,现在需要登记注册的话是否一定要有注册资格的办公地址?谢谢
谢谢您的回答.那我现在需要租赁一套商住二用的房屋如何可以知道它具备注册资格?中介和业主说是可以,但我如何考证?

问题解答:

需要。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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