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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9 14:0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该怎么办?我是一名边防武警,2001年6月8日在带领战士到边境执勤时不幸负伤,经军委评定为因公一级伤残,上面的文件和规定下面根本就不执行,我希望就此能有个满意的答复.

问题解答:

你好,我很同情你的遭遇。
我也是一名军人 不过我是解放军
2008年12月入伍的 呵呵
你比我大太多了 都可以当我领导了
现在部队很黑暗啊
大家都明白的 你要慢慢适应这种环境
别太较真了 实在不行等哪个时候军区领导来了去告状
千万不感去给在本单位的领导说
要说直接给上面的领导说
因为你给本单位领导说 他们肯定会顾及到自己的后果
然后马马乎乎的答应了还是不办事
呵呵 大哥哥 祝你成功

上面的文件和规定下面根本就不执行,是怎么回事?

敬礼!

如果你已经移交地方了 你可以到民政部门反映情况 如果你还在部队 按照现在的新文件你可以申请病退的

我也希望你能讲的详细点。
一级伤残 你哪里受伤了
怎么受伤的。

你好!这是我目前的几个疑惑!

我叫石宝云,是甘肃省、陇南市、武都人。1997年12月入伍到新疆叶城,98年2月被调往喀什市69390部队至今。2003年4月在进行增加强度训练时摔伤,高位截瘫,一级伤残。04年被审批为病退,05年列入移交安置计划,09年实施移交安置。因住房经费困难没能移交安置。
不幸的我经历了种种磨难后,06年从网上认识了现在的爱人“赵红莲”,我是不幸中的幸运者,因爱情和婚姻又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和向往。06年底我们结了婚,07年夏天孩子出生了。虽说残疾但现在我是俩个孩子的父亲,一家之主。有几个问题想向各界朋友、领导、行政专业人士请教;
一、 我明明是工伤(因训练致残),为什么是病退。这符合相关的规定吗?我的理解是“病退”扭曲了我的伤残性质,打击了我因公负伤的光荣感。
二、 就退休而言: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以维持生活安度晚年。象我这样的情况;因公负伤剥夺了我的劳动权,退休生活费又是维持我个人生活用的,抚恤优待是对我负伤致残的精神抚慰。从古到今我国就有养儿防老、子女为父母养老送终的传统美德。更何况我父母是农民,没有条件参加社会的养老机制。为他们养老送终是我的责任和义务,义不容辞。
其二子女们都是未成年人,我也得承担抚养他们的责任包括让她们接受教育。如此说来我的退休生活费,是担负着为父母养老、抚养孩子和维持我个人的生活(养家)的三种责任。不能养家是我负伤,给我带来的次生伤害和间接影响。这是我们因伤因病被迫离、退人员的疑惑?我们和老工人老干部退休不一样,他们的子女都已成年,成家立业走上了工作岗位,有了固定的收入维持生活。这两方面国家应该有相应的规定表示。
三、 护理费的标准:随着国家的发展,人口的素质提高,工厂、企业的转型升级。廉价的劳动力时代即将过去,护理是家政服务的重要部分,家政服务又是未来服务业的主力项目,社会需求量大。护理费用按伤残级别,根据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计发。这个标准请不起要为我们打理吃、喝、拉、撒、洗的人。就9月上旬媒体热议的“桑兰与‘保姆’事件”。每月2500元4个月换3名小阿姨。很少有人理解我们的生活,说明了,照顾我们的人知道我们的难处,他们也受不了。这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和关注,有个合理的保障措施。
四、 住房方面,个人、各地都有不一样的情况。今年国家提高了我们的住房补助。同时指出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解决。我想说的是:作为给我们造成伤害的直接责任方(部队),部队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过错,也应该付相应的行政和对受害人的补偿责任,不然为了成绩、政绩无视生命的人会越来越多。反正有国家的基本政策在保障,类似的负担国家、社会也会越来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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