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农村自建房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03 19: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各位大大你们好,情况比较复杂,下面详细说明一下,希望知道的朋友解答,谢谢(a=卖方人 b=买房人 c=实际卖房人也就是出钱修房屋的人 a与c的关系是哥哥和妹夫)
1.05的时候由于房主要出售房屋,当时我是租用房屋的房客,在无奈之下购买的房屋。
2.我所在的地方以前属于乡镇,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现在变成街道了
3.房屋属于农村自建房,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
4.国有土地所有证上所写的是 土地使用者:a 座落:xx镇街道 用途:商业,住宅 使用权类型:划拨 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 建设者名称:a 建设地点:公路旁 建设性质:新建 使用性质:综合 设计单位:自建
5.购房的时候签订协议如下
卖房人:a 买房人:b
经双方协议如下
1.a将xxxxxx(具体位置和门牌)自建砖混结构综合房屋一幢,出卖给b。房屋底一层,二楼门市一层,三楼一层,顶楼天棚属于房屋以内。房屋门市前方与公路为界,后方至滴水为界,左方与xx(人名)墙壁为界,右方自墙邻xx(人名)。
2.经双方合议房屋成交额总共xx(价格)正。在本协议签章的同时兑现。
3.买卖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负责。
4.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属买方b所有。
5.卖方在签订协议向买方提供有效证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2,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一份)>
6.本协议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xx(地名)村,xx(地名)组各一份。本协议双方签章生效。立此据为证。
注明:此房修建时以a名誉办理手续,c及家人出资修建。
卖房人:a(签字盖章手印)
卖房人家庭主要成员签字:c d e(这里只有c有手印)
买房人:b(签字手印)
村长见证人:xx xx xx (签字 村上的公章)
组上见证人:xx (签字 组上公章)
年月日
6.购房时有a和c写的买房款收条(在一张纸上)
7.现在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在我手上,但我发现有个问题,两证上的人的名字和协议最后卖方签字上的名字有差别,xx权与xx全,不知道是否有效。
8我的户口是城镇居民,卖方的户口是农村,但房屋在镇街上,现在镇变成城市街道了,还不知道卖房者是否办理了农转非,请问卖房者办理了农转非和未办理与我购买此房有无关系。
9.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我现在所处的街道面临着道路扩宽,牵涉到占地赔偿,不知道是赔我呢还是赔a呢?有的人说房屋属于农村自建房,城镇居民无法购买,所以协议无效,然后房屋被征用后所获得的赔偿是给卖房者的,卖房者将购房时的金额返还给购房者,这种说法可信吗?
10.由于是农村自建房,所以无法办理房产证,但是房屋现在属于城市街道上,还是农村自建房吗?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以上10点,希望知道的朋友能告知小弟,小弟不甚感激,小弟将提高悬赏2次,一共300分。谢谢解答

问题解答:

题主说得非常清楚,这件事情总的来讲并不复杂,我先逐一回答,再提出我的建议,仅供参考。
1、说明你是无房户,购房属第一次置业;
2、说明你所处地段是城乡结合部,或是“城中村”,现在刚改为涉农街道,正处在城市化加速阶段;
3、4说明了地产、房产性质,可谓一喜一忧:
喜的是该土地为国有土地,而不是集体土地,如是集体土地,那是肯定不能交易过户的,时下比较尴尬的“小产权房”就属此类。但庆幸的是,你的这宗地不是集体的。
忧的是该土地性质为划拨,不是出让,这仍是不能入市交易的一个障碍。但这个障碍并非完全不能逾越,关键是要通过正常途径,将土地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但这对你来说,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如果政府不同意,或在此有统一规划(比如修路),土地变性将很难实现。
5、说明了协议内容,抛开其他因素,条款基本尚可,还应加一句“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但此协议仍属违规交易,原因就在于土地性质。不过一旦签订,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可以用作今后打官司的证据。
6、说明付款凭证是具备的,也是重要证据。
7、说明了一个可大可小的问题,名字很重要,你最好查看一下对方身份证,查实“权”、“全”之误,如是同一个人,则事小,找对方确认修改协议签名,并重压印章或指印即可;如不是同一人,则事大,有可能涉嫌欺诈,不过这种可能性似乎不大。
8、购买农村自建房虽有违规之嫌,但不与户口性质相关,可不考虑。
9、既然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过户,因此,拆迁赔偿肯定还是要由对方出面,这也应该在协议中有所约定,如无可与对方签个临时补充协议,约定赔偿全部归你。协议无效的说法欠妥,只能说是违规,但仍具有法律效力。有后种言论的,一般是在补偿价格高于买房价格时,对方有反悔之意时最易出现,所以你应该提前在协议中约定好,即便对方毁约,你还是可以争取追回既得利益的。
10、农村自建房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但用于交易肯定属于违规。不能正常的交易过户,自然就不能以你的名义办理房产证。
综上所述,既然协议已签,冒风险肯定是必然的,不过应该尽量把责任和义务约定好,尤其是关于遇到拆迁补偿时如何应对的条款,必须尽快落实成白纸黑字,这样才能避免以后扯皮。
当然,如果想全身而退,就只能与对方协商终约,拿回自己的钱,另寻他法购房。(其实在面临拆迁时,对方很容易反悔的,趁这时候谈退出是最佳时机,谈得好可免去你的违约赔付,拿回本金)。
教训:买房是终身大事,不能贪小便宜、吃大亏,弄不好会血本无归的!即使有理,真要打起官司来,也是很伤精伤神的,得不偿失啊。

前面1-6不知道你要问什么,感觉都是介绍基本事实。
7.如果名字有误,但是有其他的信息,比如身份证,是正确的,就没问题,
如果没有,那就要麻烦点,去有关部门开具此人的身份信息证明,只要你的相关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就可以。
8.有的,如楼上所说,“城里人”是不能够买农村房的。将来拆迁补偿,最初的卖房人,不来追究还好,要是追究,补偿款是只能给他的(还有集体组织),但是这样你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和补偿,和房屋的维护费用等,但是这样很麻烦。关于这点,你可以在网络上搜一下,通州宋庄,那是比较典型的案件了。
9.如上,金额返还是必然的,而且,你可以要求,补偿,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诉讼。
10.房产证是没戏,你可以去村委,镇里,去查底档,估计还是a的名字,可以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过户到你名下(估计是没戏,你试试看吧)

说的详细不如直接给你一个结果:

1、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合同为无效合同。

2、如果补偿少于你购买时的价格、无人与你争、补偿多少是多少自认倒霉。

3、如果补偿远大于你购买时的价格、卖方得到补充后应退还你当年的价格、

因你白使用这几年所以你不能要利息。

4,如果你使用时对房子有翻新或改建、当按第3项给钱后还应给你翻新或改建的

大部分投资。

1.国有土地(集体)不能买卖,农村房子更不能卖给城市人,除非是本村本组的农民。
2.如果拆迁,政府是不会认你的。
3.所以以上拿到的证明,还有你签的合同废纸一张。

具体请咨询当地政府 国土办

有个解决办法 看见M我

你的提问比较复杂,建议你直接找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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