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加了机建费和燃油费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05-09 04:1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机场建设费是由机场代为收取,但机场是由国家修建、维护的;
而燃油费全称燃油附加费,按规定只能由政府收取,航空公司代收,然后由政府对航空公司进行一定补贴。
而现在,机场、航空公司是两头吃,没有人起诉他们,如果起诉,机场、航空公司必输无疑

机场建设费、燃油加价费

不管什么名堂,就是涨价,多收钱

“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机场建设费,和汽油涨价的钱要摊在乘客的身上。

凡是从中国境内机场乘机旅行的旅客,均需缴纳机场建设费包括持免票、折扣票(如ID、AD票)和乘坐商业包机的旅客都需要交机建燃油费。

但对下列人员除外:

1、乘坐国际及香港、澳门地区航班出境的持外交护照的旅客;

2、年龄在12周岁(不含)以下的儿童。

机场建设费及燃油附加费不是按照所出机票的张数收取而是按照航段进行收费,也就是说客人每乘坐一次航班就必须按照所乘航班的机型和飞行里程收取一次相应的费用。

拓展资料:

建设费的收取:

机场建设费在票价外以税款(代号为"CN")的形式征收,并以航段为计收基础,取消原8小时以内中转免缴机场建设费的规定。凡是2004年8月1日(含)以后销售的、9月1日(含)以后旅行的定期和不定期客票,均需缴纳机场建设费。

您知道关于机场建设费的特殊规定吗

乘坐国际航班出境及前往香港、澳门的持外交护照旅客免交机场建设费;

乘坐国内航班的持外交护照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建设费;

乘坐专、包机的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建设费;

乘坐国际航班到达转乘另一国际航班的旅客,如果在隔离区内完成中转手续的,免交机场建设费;

乘坐国内航班到达转乘另一国内航班的旅客,如果在当日8小时(含)以内完成中转的免交机场建设费;

乘坐国际航班到达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建设费;

乘坐国内航班到达转乘国际航班的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建设费。

四类旅客可免缴机场建设费:

1.在国内机场中转的国际航班旅客,未出隔离区的免交机场建设费;但已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旅客,如换乘国内航班须按规定交纳机场费。

2.乘坐国际航班出境及乘坐香港、澳门地区航班出港的持外交护照的旅客免交机场费;乘坐国内航班持外交护照的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费。

3.持半票的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的儿童免交机场费,其他持优惠票或免票的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费。

4.如乘坐国内航班改换国际航班出境的中转旅客,须按规定交纳机场费

燃油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注在客票上单独标示。

1、征收范围 包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的国内航线,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

2、征收标准

(1)婴儿: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2)儿童及军/警残: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购买45折(含)以下客票的儿童、军/警残,按本条

(3)成人的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

从2010年10月27日零时起(出票日期为准),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燃油附加费从40元上调到70元,涨幅达75%,而800公里以内航线则由20元翻倍至40元。

由于国际油价走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于2009年1月15日停征,并于11月12日开始复征,当时800公里以内和800公里以上航线征收标准分别为20元和50元。而随着今年6月1日发改委下调国内成品油油价,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由50元下调为40元。此次长、短途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分别从40元、20元涨到70元和40元,是复征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整。

2014年12月5日起航空燃油费再降10元,为2013年同期一半。 自2014年12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 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4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70元调整为60元。这已是2014年9月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第四次下调。

中国民航局官方网站的消息,从2015年1月1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下调至1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下调至30元/人。

民航局表示,2015年1月,国内航空公司国内航班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下调917元/吨至4795元/吨,该油价已达到2009年10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同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收取标准相应进行调整,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下调至1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下调至30元/人。

现已取消燃油附加费。

征收方式:

从2004年9月1日起,旅客在中国境内机场乘坐国内、地区和国际航班,由原在机场办理机场建设费缴纳手续,改为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

2006年,财政部下文,包括机场建设费在内的18项政府性基金已经于2005年年底到期,当时有媒体乐观地发出了此费"有望在明年取消"的声音,坊间甚至欢呼"这是民意博弈的胜利";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机场建设费征收期限延续至2010年12月31日。

据财政部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改革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1号),从2004年8月1日起,各航空运输企业和机票销售代理机构销售旅行日期在2004年9月1日(含)以后的机票时,按规定随机票一并加收机场建设费。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