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虽执鞭之士。吾亦可为之即是表明。伊既然是可敬之士。我可为之。易言之。伊人情有所锺之时。吾对伊人亦可好好对待。两者之情合之时。必须相对待也。不宜置之不理耶。此时。将是君之大损也。
问题解答:
虽执鞭之士,吾可为之。
哪怕是赶车的,我也可以做。
虽执鞭之士,吾亦可为之。
哪怕是赶车的,我也可以做。
即是表明,伊既然是可敬之士,我可为之。
就是说,他既然是个值得尊敬的人,我就可以做。(这句恐怕是当初抄签的人自己的理解,可惜语法不通)
易言之,伊人情有所锺之时,吾对伊人亦可好好对待。
换句话说,他人一旦喜欢上的话,我对他人也会好好对待。(同上,也是抄签人自己的理解,可惜语法还是不通)
两者之情合之时,必须相对待也,不宜置之不理耶。
两个人情投意合的时候,必须互相对待,不能不理他哎。(同上,也是抄签人自己的理解,可惜语法仍旧不通)
此时,将是君之大损也。
这个时候,将会是你大大的损失哦。(同上,也是抄签人自己的理解,可惜语法终究是不通啊)
签文是对求解的某事相应。求解的事五花八门,不可能讲得很清楚,但是签文已经指出方法了。楼上的文言通,人不通。古人是很有智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