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9年多层加尖顶,能否自造阁楼?

发布时间:2024-05-16 04:0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最近我们家的小区房加了尖顶。自己上去看了下,空间还是有一些的,可以缓解住房问题。
以前上海加尖顶是顺便造阁楼的,现在似乎没有这种了。所以我家想自己造。但是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法规会对此进行禁止?
也有人说问物业就行,感觉上,如果问物业应该不会有积极的回答。肯定说不能。
如果我直接造了,变成既成事实,物业是不是也不好说什么了呢?
希望有类似经历的人前来说知。谢谢~
悬赏50分,上海自家类似情况自造阁楼经验者优先。
非常感谢答题的各位。等待更多答案。

问题解答:

如果走正常程序是肯定通不过。
因为“平改坡”的本意是解决平顶房的隔热和防漏问题,同时也为了改善外形的观感,按规定新盖的屋顶属该幢房屋的共用部位,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任何更改设计,擅自将“平改坡”的坡顶改造成阁楼、阳台的操作都是违规的。这些违规改造的楼顶建筑也将会作为违章建筑来处理。

附:上海市住宅发展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强”平改坡”工程竣工后交接和维护管理的若干规定》

[ 所属层级类别 ]:上海
[ 所 属 类 别 ]:房屋物业
[ 生 效 日 期 ]:2001-05-21
[ 发 布 单 位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 发 布 文 号 ]:沪住产[2001]148号

......

六、改造好的屋面属该幢房屋的共用部位,维修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维修基金中列支。

七、各物业公司对业主、房屋使用人利用“平改坡”的房屋空间乱放乱搭建,破坏房屋外貌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应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