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是甘肃**国际旅行社的员工,当初在进社时我们每人交押金2000元,工作了两年多,现在准备辞职,可是领导说我的任务没有完成,不但要扣押金,我还要退还旅行社3000元损失,请问这种事情合法吗?我应该去哪里投诉?(我们是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养老保险的)
问题解答:
去你那里劳动保障部门 问问 打114先查电话
反正 那个什么 3000 肯定不要去交了
完全不合法,去你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一你们单位收员工的押金违法,第二你辞职要求你赔偿损失也是违法的。
12333 01012333 各种名义收押金 都违法 仲裁就算光打这个 你肯定赢
WK现在这公司都改抢的了!这什么世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