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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0 19:2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尊敬的省交通厅、公路局领导:
我们都是滁州公路局有正式编制并在收费公路单位工作了十几年的职工,此次通过集中学习,省级考试我们也合格了,但在学历审查中被认定学历不予认可,为此我们陷入极度矛盾、困惑和痛苦中,特上书省厅局领导,请求给予支持帮助。
93年合肥工业大学在来安与政府联合办学,县人事局、经委联合下文招收经济管理和会计统计大专班,学制两年,由合工大派教师在本县上课,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由合工大发给大专毕业证书,享受国家大专学历同等待遇。学费2800(这是当时工资的20倍之多),报名须有高中以上的毕业证,经考试择优入学,我们有文件可以证明。
我们报名会计统计专业,有工大老师亲自到地方授课,点名签到,非常严格,考试试卷、毕业论文交由工大存档备案。毕业证书上盖有工大钢印、校长的印章,由工大颁发认可。
工大是部属院校,有办学资格,对此我们深信不疑。十几年来,工大文凭一直得到单位的认可,晋级、调资,干部审核、甚至这次的征稽人员报考国家公务员都予以认可,工大文凭还是过得硬的。
这次的文凭资格审核没有通过,我们不知是为了什么?你们可以去工大审核、验证,我们的文凭是有案可查的,是被工大认可的。工大文凭不是假文凭,应当得到认可。
93年的办学,用现在的文件来约束他,似乎不合情理。工大是省内重点大学,不是造假单位,不会造假文凭,我们的文凭应当得到认可。为什么不承认我们的学历,既然工大不是造假单位,我们又不是假文凭,为什么用这样的“门槛”把我们拒之门外,更何况是这次全省的针对性分配呢?
工大承认我们,你们也应该承认我们。这是我们的申诉材料,望领导给予考虑,体恤下属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我们的文凭给予认可,工大颁发的不是假文凭。我们将保留继续上诉的权利。
往哪发啊?有点投递无门哎?

问题解答:

楼主发错地方了。
工大颁发的不是假文凭,这一点也不假,但是否得到承认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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