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深圳龙岗吉之岛即将停业

发布时间:2024-05-12 15:4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深圳吉之岛(连锁店)龙岗店将于09年10月底停业,一百多名员工将面临遣散失业。今天(9月29日)永旺总部派人到龙岗店与员工集体谈话:停业后愿意调店的员工签署协议给予补尝;不愿意(客观困难原因,如家人长期居住龙岗或孩子上学居住地)调店的不予以任何补尝。请问这符合劳动法吗?
深圳永旺吉之岛是日企合资企业,龙岗店今年以来根本没有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有合同也不是员工亲自签的名,人事部乱签是用来应对地方政府的。

问题解答:

按合同办理,属于公司方的原因都应给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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