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于国庆前签约进入了一家美食广场,签合同的时候规定经营使用的易耗品由商家承担,而我们的自行保管自有物品,如发生遗失概由我们自己负责。
餐具的清洁由广场统一收理,清洁。
现在的情况是,我们国庆长假就丢了近二十套餐具,损失近2000元。找广场理论说这个由我们自己负责,告他们也不怕。
我们的餐具是我们独有的,印有我们的LOGO,有一定宣传作用,而且非常的美观。
签合同的时候没和我们说会发生这种事,只是说有餐具损耗。
好多想说又说不上来,大家有什么问题我再补充吧。
这个事情打官司的话能赢吗?
问题解答:
餐具的清洁由广场统一收理,清洁。如果能证明是在广场统一收理,清洁时被广场保管不当丢失或广场有明显的管理过错,广场有责任赔,否则不能赔哦,是商家自已保管的东西叫赔无理。
你们合同对现在出现的这个问题规定得很明确啊!“而我们的自行保管自有物品,如发生遗失概由我们自己负责。”这不就是说你们自己保管自己东西,遗失自负吗?你说这官司能打赢吗?
当然了,如果有证据证明广场管理混乱,或者说广场方根本就怠于管理的话,也就是说在因为广场管理的原因,使得出现你们的妥善管理也不能有效制止东西遗失的情况下,广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为2000块的事情打个官司,就算赢了也最多能少损失1000(很难),也就是说为最多1000元的预期收益而投入诉讼费和诉讼时间同时冒败诉风险,这种事情也太没意义了吧
下次要注意啊,算长点经验值吧
疯了疯了
头回看见房客闹房东的
为了2000块你生意都不做啦?
打官司的话能赢也不值得
绝对赢!!!
你们的和同讲的很清楚啊!!!
但是为2000块的事情打个官司,就算赢了也最多能少损失1000(很难),也就是说为最多1000元的预期收益而投入诉讼费和诉讼时间同时冒败诉风险,这种事情也太没意义了吧
下次要小心啊!
注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