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的一家私企,一周工作六在,一天上8小时班,还签了6天制的劳动合同,周六没有加班费的,是算正常上班,不上班要扣工资的,这算违法吗?
另,国庆节放假8天,但我们加了8天班,加班费算7天,10月11日也要让我们上班,不上班,也要扣工资,这样下来就要连续上半个月班,救命啊~~求高人指教,该怎么处理这种无奈又委屈的事呢?
公司很多离职的员工,都去劳动诉讼过,但还在公司的员工仍在受煎熬,知道身边很多朋友也是上6天班的,但是都无奈,这种公司都是,你能接受6天制就来,不能接受的只能走人。这种无奈的事情,该怎么办?请问相关专业人员能否解答,拜谢!!!
问题解答: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首先,如果你单位实行的正常工作时间的话,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规定。所以周六上班,应该按照两个来计算加班工资。
2、国庆八天,其中四天是法定节假日,要按照三倍来计算加班工资,另外四天是休息日加班,按照两倍计算加班工资。
3、这种单位还去干什么,工作是很好找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同时你要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才能找到好单位。
4、你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或者去劳动仲裁告单位,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如果你打算辞职,请保留好你的出勤记录和工资单准备打官司,另外所谓的劳动监察大队不值得信赖,他们根本就是一伙的,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资金投资默认这些违法行为,因此在上海市郊和私企里,六天上班没有加班费时司空见惯的,你要搞就往大的搞,比如诉诸媒体或者上法院,人也多一点,只有这样我们的人民政府才会重视
国家规定的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规定。你一周工作6天,周六应该按照两倍计算加班工资。
你到劳动局去举报(但要做好辞职准备)!
zhrmdlzwxdsh~~~平时没人管的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