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贵店领导:
本人于2009年8月6日携家人入住贵广州天河岗顶店,很不幸8月7日凌晨我妈在上厕所时由于卫生间地面太滑而摔倒,当时造成休克10秒左右,鼻孔流血,脑后部起一大包。后紧急送往附近中山大学三附院急诊。
此事件发生后,除当时的值班经理和保安协助我送我妈去医院以外贵店无任何形式的过问。本人认为造成我妈摔伤的主要原因为贵司卫生间地面积水无法排出,而且地板砖为光面磁砖,极滑!
但本人向贵店索赔医药费时(还没索赔营养费、误工费、后遗症风险费),贵司总经理助理程鹤春以贵司已投保,要等保险公司赔付下来后再说为由一直拖到现在。目前已经距事发有2个多月的时间了,我不相信保险公司的索赔有这么慢,我只相信贵司没有赔付的诚意。
今天我在贵司网站发布此事件真相就是想看一下贵司最高领导对此事件有何看法,到底要怎么做?
当时摔倒现场的照片以及医院资料我都还保留着,还有你们程店长当时与我承诺半个月处理出结果的录音我也保留着,方便的话我会公布出来给贵领导过目,谢了,打扰了!
问题解答:
我觉得那个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既然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我们就拿起法律吧!将他告入法院应该可以很快就解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