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备注cif自拼情况下如何收汇?

发布时间:2024-11-08 03: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报关单写的FOB方式成交,下面的每个商品总价都是写的fob的总价,加起来fob总价为436460美金,报关单中间左边一点有个备注,上面写了自拼CIF443790.106美金。我们和客户成交合同是cif的,总金额为443790.106,包括运费6850,保险费480.106,但是宁波货代报关时说宁波海关报关成交方式都要写FOB成交,我们付给货代的运费是6850保费只有250美金还有其他等等费用都是人民币支付的,试问:我司收取外汇时应该收取436460还是443790.106?我司实际支付给货代的保险费比和客户签合同的保险费要少,这样不会引起外汇局查核吧?
报关单fob方式出口,运费保费栏是没有内容的,仅在报关单“标记唛码及备注”显示了“自拼CIF443790.106美金”。还有我们付给货代的人民币货款,开票是“包干费”包括了货代那里所有的费用,总计是54000元吧,因为财务说开成包干费,他们财务好抵扣之类的,这样的话外人是不知道具体保费多少,运费多少。这样应该没啥关系的吧?

问题解答:

收取外汇时按443790.106就可以了。实际支付的保险费偏少,一般不会引起外管局核查,如果当地外管局的规定比较严,可以按报关单上的保费支付给货代或保险公司,再让他们把多付的部分折成人民币返还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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