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这样扣工资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4-05-11 00:4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小酒店上班,大概四个半朋,其间没有发过一次工资,我因故支取了1400元,后来又提前半个月告诉老板,我要辞职,她当时答应了,可是后来一直拖了一个多月才答应让我走,走的时候,告诉我,有一次我旷工,要扣除我100元,当是是因为我感冒,一直没有好,在外面休息了一天,就没有上班,事后告诉她的时候,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发工资的时候要扣掉一百元,另外扣除一千元,说我在客房里纵火,事实是我在那里烧了一张纸片,当时就熄灭了,也没有给她造成任何损失,但是她扣了一千,这样林林总总之外,又不发我最后半个月的工资,还要扣除其中的一百元,她说我对她大声说话了,让她没有面子。我想知道这样合法吗?

问题解答:

肯定不符合劳动法,拿出之前签的劳动合同,去起诉她. 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是不合法的, 同样要起诉她. 你找个律师吧,比较专业一点,放心,能打赢这场官司的.

按道理应该是不合法吧 可是也要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或酒店规定

扣除一千元还有不发最后半个月的工资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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