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现在对这公司不太满意,一边工作一边在找工作.当找到工作后就会离职.现在这公司除了上班时间不合法(上班时间不固定,而合同上说的很清楚,五天八小时,而现在本应该上班的时间不上班,让周末上班,而周末上班不算,因为正常上班时间时没上,要还所欠的'班')外,工资的计算(所扣的一些费用中把加班费也算其中)也有问题,与合同不太符合合同.当我想离开工资时,是否可以以他们不执行合同为由,认为合同自始无效而离职?谢谢
问题解答:
可以,但你要有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