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的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都写成了一个人,怎么办?是开给上海和北京的客户

发布时间:2024-05-13 08:4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增值税发票的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都写成了一个人,怎么办?是开给上海和北京的客户,不知道要不要作废重开,大概有七八张,作废太多又怕税务局会说话,不知道要不要紧啊??

问题解答:

开具增值税发票:通常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是分开的,若没有收到货款,收款人可以不填,没有复核人也没关系.当月作废七八张,没关系的,税务局顶多在你下次买发票时会询问,解释一下,没事的.

开错的发票,再重新开吧。
谁都有不小心的时候,错了马上纠正,才是最好的办法。

税务机关一般不会说什么的。

如果不改过,等三个月以后对方再要求重新开票,那才是真正的麻烦了。

发票管理规定上没说这样不行,从发票形式上讲是没有问题的.收款与开票不能是同一人是内部管理的要求,况且收款还可以用其他的名字另外开一张现金收据,如果是银行转账付款就更没问题.

到税务局认证和比对不会通不过的,作废发票没有必要.

没关系,发票可以认证通过,下次开的时候尽量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就行了,

这个没事,可以认证通过的。不用作废。

认证能通过,交给对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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