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和在编职工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5-10 13: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上海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和在编职工的区别是什么?

问题解答:

区别如下:
A.工资奖金上:非在编职工工资奖金是固定不变的,在编职工是随着单位的效益水涨船高的;
B.交“四金”:非在编职工一般只交“三金”的,而在编职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交“六金”的也很普遍;
C.小红包:逢年过节,在编职工多少都有小红包的,而非在编职工很少能享受得到的;
D.综合保险:很多事业单位,把保险作为一种福利(虽然去年国资委曾一再重申不容许这种变相的发奖金形式),这种作为奖金形式的福利,非在编职工是享受不到的。

楼上说的不全面

非在编职工包括本市的和外地的,不全都交三金的

本市的非在编职工交“三金”,外地的非在编职工如果办不出上海市居住证的话,只能当外劳力使用,按月缴纳“综合保险”

非在编职工如果是采用人事代理的话,应该要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的,如果没有做到的话,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楼上所说的综合保险,应该是指其他福利保险,而不是特定意义上的综合保险。

上海一般事业单位的职工分工两种,其一为事业干部编制,其中还分为拿职称工资和拿职员工资两种,其二为事业工人编制,他们拿的是工人技术资格工资,他们的奖金是根据各人的岗位,职务、贡献大小,由各单位自行制定,不统一。而且他们也有聘用合同,但相对稳定,奖金一般必会有,并会根据单位利润的大小变化,交纳国家规定的保险金,一般是四金。而您说的非在编人员,指的是合同工,只是单纯的劳动合同关系,与企业的劳动合同性质一样,他们的的收入在合同订立间已经明确,如果补贴,则是额外,不固定,交金一般只交国家规定的必交金,当然也有情况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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